法理学是全国高等学校法学专业开设的十四门主干课之一,属于理论法学,是法学专业的学科基础课程。这门课程的目的是让学生理解法学研究的基本方法,掌握法的概念体系及其逻辑关联,理解法的存在及其本质、关系、规律和内在联系,掌握法产生、发展的历史进程及其客观规律,总结世界范围内法律发展的普遍规律和一般模式,了解法理学的发展史、现代西方法理学、当代中国法理学的研究现状,注意部门法学与理论法学相结合,学习从生活中的具体事例或案例出发进行法理学思考,即“由生活揭示法理、以法理透视生活”。 如,“从政府机关的建筑式样看政府与公民法律关系的变化”,“一条河流中的采砂权——国家法与民间习惯法的关系研究”,等等