以历代法律制度为研究对象的中国法制史,是一门古老又新兴的学科。二十四史中的刑法志及相关的官书、政书、法典、王章均属法制史等领域。进入20世纪后,又以新的观点、方法开展研究,形成了中国法制史学科。这门学科是法学体系中的基础学科,也是历史学的分支学科。 中国法制史作为法学的基础学科,它要阐明中国古代法律制度发展、变革的规律性和近代转型的历史必然性;它要展示中华民族在立法、司法、律学各方面所表现出来的理性、智慧和创造力;它要总结中国法制在漫长发展过程中所形成的历史经验。 中国法制史贯通古今,涉猎广泛,是一门以文史哲及法学基本知识作基础的、艰深的学问,需要多科学的知识背景。